上路不带牌,非机动车受处罚!

版次:A02  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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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苏国义 见习记者 尚家起 摄影报道)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提高非机动车、摩托车上牌率,1月20日,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主干道路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当天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田家庵区广场路与洞山中路交叉口交警执勤点,看到田家庵二大队交警正在对一名女士进行现场处罚。民警介绍,这名女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相关规定,未在非机动车道路行驶,因此依法对其处以20元罚款。交警说:“广场南路与洞山中路交叉口靠近学校,人流量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就是为了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注意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约有20辆违法电动车被处罚。其中,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被处以20元罚款;未按有关规定登记上牌的,被处以50元罚款;同时,执勤交警对已经登记上牌,但并未悬挂车牌的,处以30元罚款。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非机动车、摩托车上路,应按规定登记上牌,并悬挂车牌,不得遮掩车号。

图为交警查处未上牌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