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执法 护佑鱼儿繁衍生息

版次:A01  2022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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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5月1日,淮南市开展淮河春季禁渔及渔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长江流域淮河干流禁渔期管理秩序,以保障鱼类繁衍生息,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物多样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态环境。

据介绍,“五一”前后是大部分经济鱼类产卵繁殖的关键时期,也是非法捕捞高发频发的重点时段。当日,根据省禁捕办制定的《“五一”期间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暨重要水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结合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淮南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人员,联合田家庵公安分局,分乘3艘渔政执法艇,顺流而下,对沿途下网捕捞及垂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更重点打击 “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行为,全力做好禁渔期管理。

据了解,淮河干流禁渔期自2016年起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内,淮河干流是不允许任何生产性捕捞和垂钓的。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科学研究和渔业资源调查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含垂钓),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做到河中没有渔船、水中没有网具、市场没有河鱼。

近年来,随着淮河生态的不断恢复,淮河渔业资源越来越丰富,但是,淮河里的鱼类种群恢复还尚需时日。在处于鱼类产卵期的春夏之季开展禁渔工作,能够为鱼类提供一个良好的产卵环境,有助于淮河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恢复,意义重大。虽然渔政执法部门每年都会进行大规模宣传,但是,总有一些人员会违反相关法规。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淮上淮河大桥附近查获一条长的非法捕捞网具“地笼”。对发现的垂钓人员,渔政执法人员上前制止,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禁渔政策,收缴渔具,放生渔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