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八答 洞晓淮南“小招”“初招”政策

本报记者 李 严

版次:02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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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就近入学,家长需要准备什么?”“孩子刚满6周岁,可以报名入学吗?”“咱家孩子已达入学年龄,但某些方面发展得不理想,想把他送到私教班学习,可以吗?”……带着一系列问题,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采访了淮南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

以下的八问八答,是本次采访获取的“精髓”,从中我们可以窥见最新出炉的2022年淮南“小招”“初招”政策全貌,希望能助即将入学的亲们一臂之力。

一问:今年淮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有哪些要求?

一答: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二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有什么要求?

二答: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在2021年政策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县区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市级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向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商请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形成招生意见后报市教体局审批后方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三问: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

三答: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同时明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本辖区内放宽年龄招收学生的相关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招收学校、起始年级班级数、起始年级学生总数等信息),报市教体局备案。

四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电脑摇号是怎么要求的?

四答: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在市教体局监督下由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五问:民办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是否可以直升本校七年级?

五答: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数超过核定计划数的,一律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六问:义务教育能否招收特长生?

六答: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明确: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我省自2019年始已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七问:义务教育均衡分班有什么要求?

七答: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八问:采用信息化招生方式进行招生有什么新的要求?

八答:《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自建的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