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出台全国首部城市书房地方性法规

版次:04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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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城市书房建设成为滋养人民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

人民网南京10月12日电 (李静晔)近日《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以规范城市书房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彰显城市文化特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立法目的,立足于解决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力度不够、相关主体职责边界不清、运行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全文共五章三十七条。

《条例》结合地方实际,通过立法固化城市书房的建设成果,保障良性运行,并推动城市书房向“以人为中心”转型,将城市书房建设成为滋养人民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

近年来,扬州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从2015年起,将城市书房作为市委民生“一号”文件的实事项目,在人群集聚度高、交通便利的地方加快建设城市书房,打通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构建“15分钟阅读圈”。7年来,扬州先后建成城市书房60余家,其中主城区46家。截至2021年底,扬州城市书房共接待读者700万人次,图书流通570万册次,新增办证量20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