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伟 通讯员 符秀宝)日前,陈某来到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缴纳了最后一期罚款,至此淮南交通执法第一起分期缴纳行政罚款案成功结案。案发6月22日,交通执法人员在安徽理工大学附近巡查,发现一辆客车正在上下客。经查,该客车驾驶员陈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陈某主动承认违法事实。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陈某刚做完手术,儿子即将上大学,经济有困难。考虑到陈某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且有悔改表现,经陈某申请、材料核实、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同意陈某分期缴纳罚款。
分期缴纳罚款,既捍卫了法律尊严,又体现了执法温度。这也是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继“首违轻微免罚”“承诺轻罚”之后,实行严格规范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的又一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