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入选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试点市

版次:08  2022年12月02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孙鸿)11月30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省民政厅等七部门确定淮南、滁州、芜湖、安庆四市为社会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试点市。

据悉,社会企业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和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社会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法人主体。

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作为全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市,我市将积极贯彻《安徽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主动摸清路径方法,以慈善组织投资兴办的实体、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困难群体互帮互助组织、乡村振兴中带动低收入群体较多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区)、行业出台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社会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倡导商业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