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杨雪)本想着出国能大发一笔横财,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没挣到钱,还把自己送进了牢房。12月5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宣判了一起柬埔寨跨国电信诈骗案,陈某等3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到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判处罚金4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田家庵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4日,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招聘,乘坐飞机来到柬埔寨,到达柬埔寨次日便在他人安排下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告人许某、范某在陈某的邀请下,于2019年6月15日乘坐飞机到柬埔寨,二人到达后,与陈某进入同一诈骗窝点,并入住同一宿舍。三人在上游诈骗分子的安排下,在柬埔寨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陈某、范某乘坐飞机回国,同年7月17日被告人许某回国。2022年7月1日,被告人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三名被告在诈骗公司针对国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活动超过30天。截至案发,被告人陈某供述其获利16000元,被告人范某供述其获利17000元,被告人许某供述其未获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范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境参加境外电信诈骗团伙,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达30日以上,属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三位被告人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范某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被告人许某于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和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务工。但外出务工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切勿轻信赴柬埔寨、缅北等地区高薪酬的招工信息,谨防电信诈骗、毒品买卖、网络赌博、非法拘禁等,那里并非“世外天堂”。广大群众在遇到电信诈骗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记:不汇款、不轻信、不泄密、不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