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布

版次:05  2023年01月0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日前颁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支撑备战打仗,着眼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充分借鉴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注重体现军事职业特点,进一步衔接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障制度,重点完善招录引进、职业发展、激励保障、退休管理、军地协调等方面政策,着力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提升文职人员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是全面规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工作的基础法规,是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延揽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军队文职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促进军事人员现代化建设,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条例》配套政策《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暂行规定》《军队文职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军队文职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军队文职人员任用暂行规定》《军队文职人员退休暂行规定》《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同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