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樊婷)诚信乃为人之本,为进一步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坚决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1月9日,田家庵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
原被告系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开始,被告周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向原告刘某借款并出具借条,累计共103000元,后被告陆续偿还借款5000元,剩余98000元长期未还,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迟迟不归还剩余欠款,原告一纸诉状诉至田家庵区法院。经开庭审理,2022年7月,法院判决被告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9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田区法院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全部冻结,并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月9日,申请人约被执行人一起到法院谈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周某希望法院能解封其账户,但又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毫无和解诚意。当日晚,承办人依法将被执行人送至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