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柏雪 摄影报道)“同学们,你们知道‘文身’和‘纹身’两个词有什么不同含义吗?你们知道文身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哪些危害?我们未成年人又该如何拒绝文身?”2月6日,恰逢开学第一天,淮河中学大礼堂气氛热烈,一堂生动有趣且互动十足的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教育讲座走进“开学第一课”,让在场的200名学生记忆深刻、回味无穷。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近年来,文身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未保办发(2022)6号文件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通知,6日上午,淮南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淮南市朝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洞山街道舜都社区共同走进淮河中学,开展以“未成年人文身入法 让青春不被‘刺’痛”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教育讲座活动。
当日上午,来自市人民检察院“蓝·天使”法治巡讲团的检察官首先用提问的方式讲述了“文身”和“纹身”两个词的不同含义,随后用图文和视频的方式向学生们详细解释了文身的前世今生,接着又通过真实案例告诉大家文身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哪些危害,最后用现场演绎的方式让在场学生知道如何拒绝文身。
整个现场,气氛活跃、发人深省,在场学生时而踊跃发言,时而低头深思,雷鸣般的掌声和异口同声的回答更是不时充斥在整个课堂。讲座之后,淮南市朝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还给每位学生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宣传单页。
“未成人文身不是家事,也不是私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文身虽酷一时,但痛一生,它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就业权以及社会交往中的多种机会。”采访中,市人民检察院“蓝·天使”法治巡讲团检察官杨青青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之所以在“开学第一课”开展文身危害宣传教育讲座活动,就是希望增强未成年人对文身的了解,让他们认识到文身的危害及不良影响,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是教会他们如何做好一名文身防治宣传员,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