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张弦)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2月15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蚂蚁搬家式”的盗窃案件,被告人朱某利用店内员工身份,在几天时间内,分8次进入淮南某牛肉店存放牛肉的冷库内,盗窃成箱牛肉后搬回家中,供自己食用或让别人帮其销售获利。最终法院判决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牛肉店老板在报案时称,“前几天我在冷库整理货物时发现牛肉货少了,后来我调取监控后发现,我们店里的员工朱某多次从店内冷库搬走多箱牛肉,然后我就报警了。”
经审理,被告人朱某在牛肉店内主要负责帮助该店老板从冷库内搬运成箱的牛羊肉送给客户,他在平时工作中发现,冷库内存放的牛羊肉没有人看管,也没有人统计自己会拿多少货,通过这个管理“漏洞”,朱某自己觉得盗窃牛肉店货品不易被人察觉。据查明,朱某利用牛肉店内日常工作之便陆续盗走8箱牛肉,价值9200余元。
如何杜绝“蚂蚁搬家式盗窃”?法官提醒,针对仓库进出货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店铺负责人要提高警惕,除每天进行货物盘点以外,要不定期对出货记录与进货物品进行核查。存放物品的仓库要加强值班看守,对存放的物品要定期进行库存清点,一旦发生被盗案件,请及时报警。法官同时提醒,严禁从事违法收购赃物、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