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保委 发布2022年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廖凌云

版次:A01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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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2年6月,消费者曹女士投诉称,其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合同,并交付了前期款,准备装修房屋,后装饰公司以签合同时少计算了房屋面积为由,要求曹女士加钱才能装修。经淮南市消保委家装专业委员会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交付的50000元。

案列二:

2022年7月,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其父亲在潘集某饭店用餐,后出现严重腹泻,认为该饭店食品存在问题。经潘集区消保委调查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2000元。

案例三:

2022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在某公考培训公司报名公务员考试培训,报名时约定考试不过全额退款。后消费者按要求申请退款时,该公司却无故拖延。经淮南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29000元。

案例四:

2022年8月,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其母亲之前在八公山某黄金饰品店购买了黄金手镯,后发现购买“一口价”首饰,克数偏低,消费者与店家协商更换为按克计价黄金首饰,被经营者拒绝。经八公山区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0余元。

案例五:

2022年9月,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其在装修房屋期间,购买使用某品牌瓷砖,施工过程中,有污水渗在瓷砖上,刘先生发现瓷砖污渍竟无法清除,认为瓷砖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该品牌经销商予以处理。经淮南市消保委家装专业委员会调解,最终厂家赔偿消费者损失7000元。

案例六:

2022年10月,消费者袁女士投诉称,其准备购买寿县某房产公司商品房,经营者介绍购房就可上某学校,后发现与实际不符。经寿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购房款20000元。

案例七:

2022年10月,消费者周女士投诉称,其在淮南某健康咨询公司报名参加瑜伽课,然而学习过程中,原瑜伽课老师离职,代课人员授课水平不高,消费者要求退款。经田家庵区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瑜伽课费用13000余元。

案例八:

2022年11月底,消费者高先生投诉称,其于2022年6月向凤台县某房产公司交付购房意向金,未签订购房合同,因其他原因,消费者不愿继续购买,要求经营者退款无果。经凤台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10000元。

案例九:

2022年12月,消费者高先生投诉称,其爱人3月在凤台县某理疗店铺花费数万元购买了保健产品,消费者认为未起到应有的效果。经凤台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10000元。

案例十:

公益诉讼是消保委一项重要职责,它替受到侵害的广大不特定消费者向经营者追偿。2022年,淮南市消保委在省消保委授权下,与检察机关、法院对接,共收到7件公益诉讼线索,经协调,决定对其中6件提起公益诉讼。目前,已有1起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