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严)为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国务院相关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淮南实际,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其中,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据介绍,为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适度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
我市聚焦“新市民”等群体刚性需求,加大对低缴存群体购房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低缴存职工,其最低贷款额度上限由15万元调整为25万元,让更多的低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多孩家庭的住房保障支持作用,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申请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0元/年。
我市优化异地贷款受理网点设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网点均可受理异地贷款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选择网点就近办理。
我市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有序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另外,我市全面实现跨网点“冲还贷”业务办理,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与借款人不在我市同一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同步办理“冲还贷”业务,直接划转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切实减轻借款人家庭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