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崔年) “您说得在理,我愿意和解,现在就把钱转给他。”4月24日上午,当事人对调解员的工作连连夸赞并在调解结束后立即履行完毕。当天,调解员利用“云上调解”与双方当事人“隔空对话”,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被告孙某从事粮食收购生意,2022年12月28日,孙某从原告刘某处以3元每斤的价格购买76000斤大豆,总货款为228000元,但孙某并未支付货款,仅通过微信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催要被告支付了140000元,尚欠88000元,原告刘某多次催要,均被孙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田家庵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审查认为,该案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遂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调解员接手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召集双方进行了云上“面对面”调解。交谈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点在于孙某认为大豆在收购时水分多重量高导致价格高,觉得自己吃了亏,而刘某则坚持自己的大豆没有问题,表示大豆在日常存储中时间久产生水分消耗是正常的情况,针对案件事实,调解员悉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二人换位思考,本着互谅互让态度化解纠纷,经过长达一小时的调解,双方各退一步,孙某立即转账给付刘某54000元货款,矛盾终于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接下来,田家庵区法院将以为民办实事、方便群众诉讼为宗旨,不断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创新开展,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实现“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