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家用电器是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如今的家电种类多,品牌多,能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使用需求。5月10日,淮南市消保委发布家用电器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家用电器时,不仅要关注价格和产品性能,还应了解家电安全使用期等。
据了解,2023年一季度,淮南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关于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13件,占所有投诉的6.91%。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有一起电视质量案件。据介绍,2022年11月12日,江女士在谢家集区某商场花费4900元购买了一台新电视机,但是安装后未经使用,发现电视机屏幕内存在虫子,导致江女士电视无法正常使用,江女士遂投诉至谢家集区消保委。谢家集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对此事展开调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该案例中,消费者新电视屏幕内出现虫子,显然其电视屏幕密封存在问题,电视存在质量问题。经工作人员耐心协调和法规宣传,最终商家同意为江女士更换一台全新的电视机,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江女士非常满意。
在此次发布的家用电器消费警示中,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保留消费凭证及时维权。二要了解家电使用环境和注意事项。三要选择正规售后维修家电,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联系厂家售后处理,应注意区分售后电话,切勿随意从网络搜索。超出质保期,消费者也应选择正规的维修机构,送收家电应检查,保留维修凭证。四要关注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家电可能会因为电路、管道等年久老化出现漏水、漏电、起火、机械危险等安全隐患,甚至还可能爆炸,造成财产损失,威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