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蔡志娴 )近年来,田家庵区法院致力于构建并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及诉源治理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在每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5月22日,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俞某因不慎摔倒在有碎玻璃片的地面上导致头部受伤,遂到被告某医院就诊,经被告医院治疗后面部肿胀仍不见好转,后经转院治愈。原告认为因被告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身心受到损害并增加了医药费用,起诉至法院,同时申请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三期(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高效推进案件。
承办法官熟练运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类案件的审判经验梳理案情、拓展思路,发现该案原告的损害后果与同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相比损害后果较为轻微,且医药费花费较少。而原告申请的鉴定事项若委托权威鉴定机构鉴定后产生的鉴定费用与原告通过诉讼实际可能获得的赔偿不成正比。
为让原告减少因该医疗损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身处外地的原告及其代理人释法明理做调解工作,同步联系被告医院代理人沟通案件调解事宜,并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谈话调解,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与被告医院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
原、被告双方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灵活高效的办案方式表示高度满意和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