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当日9时30分,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凤台县人才广场开展了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和电动车戴头盔安全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活动中,民警辅警通过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致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一封信”和“文明交通、平安乡村——交通安全提示卡”,现场摆放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向市民讲解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教训等方式,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驾乘电动车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现场解答市民有关骑行电动车安全常识咨询,教育引导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要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骑行,平安回家。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电动车骑乘安全常识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知识,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岳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