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可耻 节约光荣

版次:03  2023年05月2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李严)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为倡导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今年以来,该支队将制止餐饮浪费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氛围。

据介绍,执法人员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综合体为重点单位,针对餐饮单位是否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是否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现象,开展了执法检查,并通过媒体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4月4日,执法人员对淮南某商业综合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台和就餐区域均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亦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8日,执法人员对淮南某学校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学校食堂就餐区域未张贴或摆放反对食品浪费标识,亦未要求服务人员进行相关提示、引导。 经调查,由于当事人反食品浪费意识不足,且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上有所欠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上述两起案件查办的同时,执法人员不仅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仔细排查,还督促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张贴“倡导文明就餐、制止餐饮浪费”海报,在就餐区域张贴“光盘行动”“浪费可耻 节约光荣”等宣传标语,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强化法治观念,普及反食品浪费知识,倡导文明用餐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