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凌晨1点50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中队警务站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城北派出所在凤凰大道实验中学附近路段处置一起涉嫌聚众斗殴警情中发现有人涉嫌“酒驾”,需要交警出警处置。
接到指令后,交管大队凤凰中队指导员黄衢带领辅警快速到达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奥迪和一辆蓝色宝马轿车停在路边,现场几人面部负伤。经与现场派出所执勤民警了解,纠纷双方互不认识,因开车斗气发生争吵后演变成互相撕打。派出所执勤民警处理此案件时双方车辆驾驶员互相举报对方“酒驾”,于是需要交警前来核实。了解情况后,交管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蓝车驾驶员陈某的酒精测值为零,检测出白车驾驶员李某喝了酒,并且达到醉驾标准。但李某现场指证陈某调换座位临时更换驾驶人。交警们随即兵分两路,一路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一路对李某指证陈某酒驾换座位进行调查。通过认真调查,李某指证陈某酒驾换座位不属实。
据李某交代,其当晚吃饭时与女友及几个朋友喝了酒,饭后驾车带着朋友们兜风,行驶至凤凰大道时因开斗气车与陈某发生语言纠纷。李某驾车追逐陈某车辆将其逼停后,双方人员下车发生撕打。路人见状迅速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李某向民警举报对方酒驾,结果忘记了自己喝了酒。凤凰中队民警依法对李某醉酒驾驶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岳阳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