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严 通讯员 陈锦兵)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该支队针对餐饮外卖、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方面存在的浪费行为等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3日,执法人员对商业综合体“白马商业广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谢家集区某火锅店的前台和就餐区域均未发现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亦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韩式烤肉小海鲜店涉嫌未采取措施防止餐饮浪费案
4月18日,执法人员对谢家集区某韩式烤肉小海鲜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该店点餐区及就餐区域未张贴或摆放反对食品浪费标识,亦未要求服务人员进行相关提示、引导。经调查,由于工作人员反食品浪费意识不足,且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上有所欠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上述两起案件查办中,执法人员在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仔细排查的同时,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了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