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禁” 维护淮河鱼丰水美

版次:04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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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雪峰 摄影报道

当前正值淮河禁渔期,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谢家集区、潘集区、凤台县、寿县等渔业主管部门在淮河干流开展全流域联合执法巡航,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禁渔秩序稳定,护佑鱼类繁衍生息。

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淮河正阳关码头,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一道,登上渔政船艇,顺流而下,重点开展淮河寿县水域执法行动。

“七十二水汇正阳”。淮河寿县段水网密布,鱼类资源丰富,由此带来禁渔期非法捕捞难以禁绝,时有发生。在执法巡航所及水域,执法人员对沿途发现的地笼予以清缴。水边树立的长竹竿下,往往拴着网绳,钩起网绳一拽,便能见到连着的地笼,随着地笼收起,可见地笼里网住的鱼虾等底层渔获物。据了解,地笼也有个名字叫“憋死井”,意思就是如同一个井一样,进去就出不来了。一些需要换气的水生物如鳖、龟、黄鳝、泥鳅等,如果进入地笼时间过长,极易造成死亡。地笼网眼很密,大鱼小鱼统统一网打尽,不利于水环境保护,十分影响水体生态系统平衡。而对于这些网具使用者,情节严重者将会依据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只要符合禁渔区(禁渔期)、禁用的工具中的两个情形,即使捕获得鱼虾数量不多,也有可能触犯刑法。执法人员警告违法捕捞人员,不要心存侥幸,一经发现,将面临法律追责。

进入夏季后,随着水温升高,鱼类游动活跃,摄食旺盛。特别在当前鱼类繁殖期,鲤鱼、鲫鱼等要在岸边水草上产籽、孵卵,鱼群聚集,一些垂钓者往往罔顾法令,明知违法也要在淮河上垂钓。执法人员介绍,淮河禁渔期内,淮河干流禁止的一切捕捞作业中就包含垂钓。此次淮河淮南段全流域执法巡航中,执法人员亦对查获的钓竿予以暂扣。一些垂钓者知道禁渔期内不允许钓鱼,因此见到执法船艇驶来,会立即逃避。对于一些水浅无法驶近的岸线,执法人员也通过船艇上的话筒喊话进行驱离。此次淮南段全流域巡航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沿途发放禁渔禁捕、防汛防台、渔业安全宣传资料80余份。

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会给水域生态带来严重危害,此次市县区联动,开展淮河淮南段禁渔联合执法行动,旨在有效打击震慑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巩固禁渔成效。执法人员提醒,淮河干流禁渔期至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将持续加强长江“十年禁捕”执法打击力度,重拳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呼吁群众一旦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举报提供线索,共同保护好淮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全力维护母亲河鱼丰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