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禁捕氛围

销毁非法渔具 打击非法捕捞

版次:A01  2023年07月17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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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 摄影报道)7月中旬,“潘集区三无船只及非法渔具公开销毁会”在区渔政码头举行。随着一声令下,渔政执法及护鱼人员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剪、破、拆、捣、压”等安全环保方式,现场对违禁渔网用剪刀进行破拆,对查没的鱼竿、电鱼用具等用大锤进行销毁,对罚没的三无渔船进行捣压。之后,将对这些涉渔罚没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次涉渔罚没渔具公开销毁活动由潘集区禁捕退捕办公室牵头,区渔政站组织实施。当天活动中,共计销毁非法捕捞三无船只12艘、鱼竿98支、地笼68条、丝网25条、撒网2条、挂桨机2套、电捕鱼器1套、鱼舀8只。在电捕鱼器前,渔政人员介绍,电鱼有很大危害,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会导致河道鱼类成片死亡,河中其他物种也会受到牵连损害,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即便对违法人员自身也有很大安全危害,容易造成触电甚至亡人事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电、毒、炸”恶劣捕捞行为是渔政部门予以重点打击的,必须禁绝。

据了解,从3月1日至6月30日,是淮河干流的春季禁渔期。而淮河干流潘集段处于淮王鱼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不止于春季禁渔的期限,淮王鱼保护区更是常年禁捕。淮王鱼保护区在淮河干流潘集段属实验区,长17公里,水域面积近600公顷。除科学研究外,其他捕捞行为均为非法。

潘集区渔政站负责人介绍,本次销毁的渔具是从去年下半年至今的一年时间里,在淮河干流潘集段保护区水域内收缴来的。开展集中销毁行动旨在展示打击非法捕捞成果,打击和震慑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常态化开展,努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禁捕氛围,护佑水清鱼美的生态环境。

下一步,区禁捕办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行动力度,联合公安、水利、乡镇禁捕站等部门对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及违法违规网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整治清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及垂钓行为,切实维护好潘集区禁渔区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