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蔡志娴)8月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泉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企业自愿达成和解,高效化解了企业双方的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为企办实事、解难题、优环境。
自2019年8月开始,被告淮南某房地产公司与原告安徽某房地产顾问公司签订多份《某项目销售代理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该项目,并确定了销售佣金的比例及具体结算条件。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组织策划、销售队伍进场等项目销售服务,但截至起诉前,被告依然有共计65万余元已达到结算条件的佣金尚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承办法官秉持着为企纾困解忧的工作理念,多次为各方分析案情、指陈利弊,积极促成各方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以和为贵达成和解。最终,被告与原告互谅互让,原告降低了诉请数额,被告承诺在今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该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