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伟 通讯员 王颖龙)近日,淮南市交通执法部门自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以来,首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廖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
在本案具体办理过程中,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拒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向当事人送达了催告书,当事人仍然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在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未果的情况下,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强制执行对廖某罚款人民币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执行标的及相关执行费用已从当事人银行账户划转,全部执行到位。
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度重视违法案件查处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着力维护法律权威性、约束力和社会公平正义。此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仅有效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而且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下一步,淮南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继续加强与属地人民法院的协作,对拖延、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彰显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