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鲁钢 摄影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要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市场秩序,8月以来,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泉山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电动车经营户开展了专项宣传整治工作。
执法人员采取上门检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告示等方式,向辖区电动车经营户全面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明确了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定义、禁止销售的规定、过渡期管理和退出政策等内容。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验了车辆手续,包括车辆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同时,要求经营户严格执行3C认证制度,不得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不得销售改装、拼装、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电动车,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车及配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持续加大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宣传整治力度,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打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交通环境作出贡献。
图为执法人员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