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宣教活动 筑牢安全防线

版次:A02  2023年08月17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通讯员 程伟 姚利)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民爆、易制爆危化品安全管理能力,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防范危爆物品流失、被盗、炸响等案事件发生,近日,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在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了以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化品依法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此次专题活动中,市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大队长关佳佳围绕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化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教,详细解读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密切相关的条例法规,结合涉危爆物品案件事故的典型案例,对企业日常管控要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逐项解读和分类指导。

活动中,该局发放了精心印制的宣教材料,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警企交流讨论,达到了互相学习、相互启发、增进感情、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企业职工和民警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力度,提高日常监管服务水平,坚决防住风险源头,坚决守牢安全防线,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初始状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和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