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鸿)8月18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淮南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改善。
据悉,淮南市市辖区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725元、708元提高到784元、755元,增幅分别达到8.1%、6.6%。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11050元提高到11778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800元提高到816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120元提高到9600元。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凤台县、寿县按照省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深的关切。淮南市民政部门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自己的“心头大事”来做,坚持带着感情、带着温度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生活,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坚持提标与扩面统筹,健全完善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