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严)8月18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公管局了解到,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厘清招投标各方主体职责边界,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编制,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信息材料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凡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出现。
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招标方式和其他交易方式的选择,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不得通过或提请上级部门以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备忘录、函复意见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或者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今年以来,我市未有应公开招标而违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
该《通知》要求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落实保函保险制度,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该《通知》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排查和清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各类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的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今年上半年,市公管局发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存在不合理限制等多个问题,已督促招标人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市场准入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