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刘猛)简易案件快审快结,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泉山法庭判决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两次开庭的间隙抓紧时间校对判决,于庭后一个多小时即宣判、送达判决书,并为当事人办理后续手续,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顺利了结。
据悉,该案原告从被告处购买了房屋,同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被告分四期支付原告优惠款55000元。在第四笔优惠款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支付第一至第四期优惠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四笔优惠款共计5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看电子卷宗,认真梳理证据和送达情况,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同时有类案可参考,可以开庭当天进行宣判。因当天下午承办法官有3个案件需要开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原告方来回奔波,3点该案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将案卷材料交书记员起草判决,同时回到法庭继续当天下午的另外2件庭审,在庭审间隙及时高效地校对、修改判决。
当天下午,判决书即送达至原告代理人手中,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21天。如此高效的办案速度让原告代理人称赞道:“只跑一趟就解决了纠纷,效率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