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赵军)申请人瘫痪在床,赔偿款却“断”了,怎么办?10月9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八年的提供劳动者损害纠纷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今年9月22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登记一起2015年提供劳务者损害纠纷一案。申请人的儿子提供线索,该案被执行人尹某原有房屋租金,每月偿还部分债务,后房屋拆迁,被执行人以无租金为由怠于履行,申请人瘫痪在床,需常年吃药康复护理,造成经济压力及思想负担较重,申请法院核实拆迁补偿线索。
考虑到本案长期未执行到位且申请执行人长期瘫痪在床,为避免当事人遭受身体的创伤后再次受到精神折磨,执行局迅速组织核查,由于案件涉民生属性且有财产转移风险,执行干警当日就立即前往相关部门核查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已将拆迁房屋给予其子置换测算,并由其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执行法官认为就案办案并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且拆迁补偿协议尚未审计生效,补偿款短期内并不能到位。在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双方家庭均希望协商处理,彻底解决纠纷。“咱今天唠唠家常,换位思考一下,倘若病床上躺的人是自己家里人,又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你会作何感想?”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儿子取得联系,耐心阐明诚信道义,释明利害关系。
通过多次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其家人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筹款代为履行。因申请人瘫痪在床,执行干警多方考虑,决定在申请人家中处理此事为宜,遂约定时间。近日,被执行人家人到申请人家中后,看到申请人瘫卧在床,顿生怜悯愧歉之意,执行法官见机释以诚信法治之“理”,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家人当场支付20万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