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中队查处一起低速电动三轮车违法载6名孩子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5时许,凤凰中队在辖区凤凰大道巡逻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后排车厢内坐满了孩子,车上人员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至路边安全区域。
该女子自己身旁并排坐着一名年龄稍大的孩子,后面车厢内摆着几张小板凳,凳子上坐着5名年龄较小的孩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了解,该女子家住在潘集区,驾驶电动三轮车准备带着孩子们去凤台县街上玩,车上6名孩子都是自己的孙子、孙女。执勤交警现场用手机向其播放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视频,现场进行案例教育,并让电动车驾驶人陈某签订低速电动三轮车安全行驶承诺书。交警们结合视频中事故案例,讲述低速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随后,交警依法对陈女士驾驶低速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给予了警告和严肃批评教育,陈女士表示以后不再犯此错误,并联系其子女对搭乘的孩子们进行安全转运。
岳阳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