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才能有社会的安宁和谐。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是平安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应有的题中之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部门间沟通联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才能推动此项工作稳步开展,取得成效。
须注重宣传引导。古人讲“修身 齐家”,可见家庭道德伦理、成员和睦共处是传统道德的一个极重要方面。古之道德应该结合时代精神焕发时代之光。推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必须重视道德宣传引导,可以利用社会婚俗文化墙、小区横幅画廊等宣传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道德观,利用“七夕”等节日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积极向上的婚姻家庭观念,让“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尊老爱幼”成为生活乐章、时代风尚。
须注重摸排调处。工作中,地方公检法部门与妇联、工会等机构应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及时掌握社会家庭婚姻变动情况,重视离婚申请处理,同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家庭矛盾,及时上门调解,处理矛盾防微杜渐,力争挽回夫妻感情。同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社区网格员、楼长的作用,加强问题家庭的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
须注重业务学习。从业服务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尤其是《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的学习,用以调解处理涉及家暴、离婚、遗产继承、赡养、抚养等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遇事靠法律解决。在调解过程中,要让当事人明确违法的责任和代价,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从而震慑违法,维护守法人的利益。
须注重调解咨询。应当设置专门的婚姻家庭调解机构,为群众提供专业细致服务,涉及情感沟通、关系修复、离婚冷静调解等。温和热情,循循善诱,共情共鸣,不急不躁,启发引导,多维考虑,处事周全,珍视真情意,传播正能量,帮助当事人缓和矛盾,加强交流,增进情感。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让互解互谅成为家庭常态。
须加强工作考核。应建立和深入落实“平安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和年度“平安城市”建设考核机制,促进相关工作扎实不懈开展,务求实效。
唯有多方努力、唤起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方能聚力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让阳光常驻家庭,让和谐拥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