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 摄影报道)为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切实加强长江禁捕执法监管,进一步巩固禁捕成果,10月31日,淮南市禁捕办组织农业、市场、公安等相关单位,对田家庵区涉及加工、销售等重点场所,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联合执法检查。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老龙眼农贸市场及部分饭店、商超、渔具市场,针对经营者是否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进行了检查,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监管,强化食品溯源,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查;对店内招牌、广告、鱼池、菜谱等进行细致检查,对有违反规定的内容立即督促整改;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长江河鲜”“江鱼”“河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户和群众宣传了保护区相关禁捕政策及意义,散发了禁捕退捕宣传彩页,倡导大家积极树立遵纪守法、爱河护渔、守护生态的理念。
检查中发现,重点场所及商家的长江流域禁捕意识较强,大部分餐饮企业、商超张贴有禁捕宣传海报,未发现违规销售“野生江鲜”和淮王鱼等长江流域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和“焦岗湖芡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