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黄梦美)能把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法院人的初心。11月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法院获悉,该院曹庵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达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原告自2022年开始随被告干活,某日在给住户安装光伏板时,不慎从屋顶摔下受伤导致右跟骨骨折,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被告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和护理费。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保险公司意外健康险赔款其十余万元。另外,被告欠付原告工资11500元。因与被告未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因提供劳务及受伤事件可能存在三个问题,即本案赔偿、二次手术后赔偿及原告劳务费问题。双方主要赔偿问题已由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而待解决的问题涉及金额较小,可以一并处理。
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将本案赔偿款及未发生的后续治疗费、双方劳务费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完毕,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两万余元。双方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及劳务费可能产生的三起纠纷均全部了结完毕,三案变一案,矛盾彻底化解。
据介绍,此次将纠纷一并处理调解,既减少了双方的诉讼负担,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田家庵区法院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司法实践全过程的又一次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