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严)11月1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审计局了解到,为了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推进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内生免疫力”作用,今年,淮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共分七个部分,主要从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两个首次”上,首次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根据需要设立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各项内审工作;首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需求等情况,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支持保障内审机构、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意见明确划出了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即紧紧围绕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规划目标,进一步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大政策跟踪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审计和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力度,提高对重要单位、重要岗位、重点资金的审计频次,建立周期轮审制度,要求以5年为周期对本级和所属单位轮审一遍,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
意见明确强调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是问题整改主体、职能部门负责业务领域内相关问题整改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另外,意见还明确指出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的路径。即在运作体系协同、计划安排协同、项目审计协同、成果利用协同、整改落实协同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有效整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审计机关对内审工作实施清单化督导,在审计计划、项目、组织、资源和成果等方面加强工作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