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廖凌云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就替我们解决了纠纷,再也不用为这件事烦心了!”近日,在位于田家庵区龙湖市场监管所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当事人童先生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认可”。2023年10月,童先生花费200余元购买了电动车的电瓶,仅一星期未充电,使用时发现电瓶出现亏电现象,后其多次前往购买的店铺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来到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说明事情来龙去脉后,调解员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和商家反复沟通、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问题顺利解决。
今年下半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积极创新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模式,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创新化解消费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高标准打造统一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接待受理、调处化解、依法办理的“一站式多元化解模式”,有效化解了各类消费纠纷。自今年9月份,各调解室正式运行以来,成功调处消费纠纷4462件,调解成功率达98.6%。
“群众有纠纷如果不及时化解很容易升级,我们通过完善调解室建设,实现一站式解决问题,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主任王少明说,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成熟的市场监管所设立调解室,着力实现“六个一”,即消费纠纷调解有一个专门人民调解机构、有一支专业化处置队伍、有一个良好办公环境、有一套完善运行机制、有一批典型维权案例、有一套完整处置程序。调解室实行“一站式”化解群众消费纠纷的工作模式,对消费纠纷做到统一受理、分流处理、限期办理,落实登记、交办、督办、回访等各个环节工作,保证群众的消费纠纷“一站式”解决。
目前,我市已在各县区设置了12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返聘懂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强的退休老党员,聘任懂沟通技巧、知识结构全面的年轻人,调集市场监管所临近退休、擅长调处纠纷的监管人员以及消保委、12315工作人员,打造一支“专职+专业”的人民调解队伍,分别安排在“调解室”之中,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为化解消费纠纷提供人员保障。
谢家集区居民王女士为两个孩子在谢家集区某游泳馆报名游泳班,共计缴费1600元。孩子在试课后,出现身体不适,王女士便联系商家退费,但一直无果。万般无奈,怀着试试看心态,王女士来到了位于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赵胜询问清楚情况后,和调解员任燕一起到游泳馆调查了解。通过调解,最终,游泳馆退回给王女士1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作为人民调解员的赵胜今年60岁,在这个调解室,包括他在内的有4名成员均来自市市场监管局离退休党支部,个个都是有二三十年消费维权经验的“调解能手”。由于又懂法律又善于倾听,一些吵得面红耳赤的矛盾双方在他们的调解下都能握手言和。他们“以情以理以法”为商家和消费者化解矛盾,既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又保住了商家的名誉,这个调解室也被评为“金牌调解室”。在他们的带领下,形成了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室个个争创“金牌调解室”,人民调解员个个争当“金牌调解员”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