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严)12月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持续提高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标准,不断增加社会救助等民生资金投入,2016年以来,连续8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据介绍,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725元、708元提高到784元、755元,增幅分别为8.1%、6.6%,超过省级规定的7%、4.5%。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646元、482元。2023年1—11月份,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1.4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5.66亿元;累计保障特困供养人员21.1万人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71亿元。
今年年初,市民政部门开展“四个一”专项活动,及时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切实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质量。同时,投入资金97.47万元,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1427人次特困人员获得理赔200.2万元,赔付率达到205%,较好地解决了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难题。
市民政部门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对摸排中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及时纳入,对渐退期满的及时予以退出,对出现临时性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对存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饮水等困难的群众,及时转介到相关部门。全市现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7078人,纳入民政社会救助保障范围10084人,占比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