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鸿)12月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确保我市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的正常供应,同时考虑到天然气采购成本、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今冬明春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
根据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暂按4.75元/立方米预收。待正式价格核定后,将从2023年11月1日起与用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这一调整旨在合理疏导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保障天然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
为了减轻非居民用气大户的成本压力,政府将继续对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年用气量在50至100万立方米的用户将享受0.05元/立方米的优惠;年用气量在100至500万立方米的用户将享受0.1元/立方米的优惠;年用气量超过500万立方米的用户将享受0.15元/立方米的优惠。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用气大户的成本,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的供应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