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问政 第一百六十七期

版次:03  2024年01月1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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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友问:我家宝宝2023年8月份出生,目前已超过90天,请问还能买落地险吗?

淮南市医保中心回复:按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缴纳参保费用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待遇自缴费次日起享受。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柏雪

2.网友问:淮南高新区中电科八号院小区附近什么时候可以增设公交站点,方便居民出行呢?

淮南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目前市政部门并没有在该小区附近预留公交港湾站台,近期该公司将现场勘察,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增设公交站点,方便市民出行。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柏雪

3.网友问:我交了2024年全年的车位费,车辆却无法进出小区,物业要求缴纳全年物业费后才可以正常使用,请问我市是否有相关条例规定物业费和车位费是捆绑的?

淮南市住建局回复:《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和车位费需要捆绑缴纳,对于网友所反映的“物业要求两费同交,车辆才可进出小区”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可以向属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付莉荣

4.网友问:快递存放在小区里的自助快递柜时被损坏,并被多收取了存放费用,请问应当如何处理?

淮南市邮政管理局回复:如快递柜物品损坏,可根据具体原因和责任向快递企业或快递柜运营企业进行反映,相关单位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目前快递柜运营企业对柜体设有免费保管期限,超时会收取一定费用,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快递柜运营企业(一般柜体屏幕或取件短信均有相关信息)。按照邮政业申诉有关规定,用户也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付莉荣

5.网友问:我买了一套保障性住房,是否有契税优惠政策?

淮南市税务局回复: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城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廖凌云

6.网友问:家里老人要退休了,想知道职工办理退休时医保年限如何认定和补缴?

淮南市医保局回复: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退职)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不低于10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郑洁

7.网友问:淮南市老年人高龄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淮南市民政局回复:80岁-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市辖区、凤台县每人每月30元;寿县80-8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400元。

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费发放标准:市辖区、寿县每人每月500元;凤台县每人每月1000元。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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