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无忧 幸福生活有保障

版次:04  2024年01月1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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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付莉荣)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2019年11月14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出台相关文件,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个月)确定。参保人员领取城乡居保待遇后,对 65 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统筹考虑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近年来,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持续提高,目前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已达人均145元/月。

引导参保居民多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积累。缴费档次标准从每年200至6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省财政加大了对缴费的补贴力度,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最低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同时,我市各县区对10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增加了缴费补贴。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区级财政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城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绝症、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参保人,区财政每年代缴 200 元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满 49 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区财政每年代缴 400 元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