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春节期间 市民吃上“放心肉”

版次:02  2024年01月1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春节期间是肉类产品消费的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肉及肉制品市场销售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加强肉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让市民吃上“放心肉”。

此次专项检查,以辖区网格化市场监管所为单位,以猪肉、牛肉、羊肉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商超等为重点对象,压实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即查验入场牛羊禽产品的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市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安全协议等;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肉类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进货源头,确保肉类及其制品来源合法合规,坚决杜绝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向经营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肉制品经营户628家,暂未发现经营单位有销售未经检疫检验和来源不明的肉及肉制品。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两节”市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企业深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落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