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流落街头 民警助其回家

版次:A02  2024年01月1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通讯员 程伟 董少举)近日,一名患有智力障碍的男子走失后流落街头,幸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谢一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最终被安全送回家中。

1月10日晚9时43分,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八公山水泥厂附近发现一名疑似走失的男子。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穿着单薄的男子正坐在马路边瑟瑟发抖。民警立刻上前询问情况,但该男子无法与人正常交流,更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民警只得通过后台查询。经过多次比对,确定该男子为陈某,今年44岁,家住大通区宫集某村。

随后,民警联系上了陈某的母亲李某。李某称儿子患有间歇性精神失常,已走失2个多月,家人也在四处找寻。考虑到距离较远,李某又行动不便,民警开车将其送回了20多公里外的家。李某看到儿子平安归来,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