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引纠纷 诉前调解护民生

版次:A02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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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媛媛)购买的商品房延迟交付,开发商却没有及时支付违约金,六十余户业主同时递交了起诉状。1月2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诉前调解+普法”的方式,成功化解一批因逾期交房引发的集团诉讼案。

事情追溯到2020年,某公司在淮南开发建设一处楼盘。建设期间,因受疫情、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并告知业主预计至2021年底陆续交付,比约定的交房期限延迟了近三个月。2023年底,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被告为同一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近六十余户业主同时递交起诉状,诉求基本一致,均是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阅卷完毕后,承办法官首先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背后的具体情况,但业主与开发商激烈辩论,一度让调解工作陷入困境。

在反复分析逾期交房的原因以及工期开展所遇到的客观障碍后,审判团队合力寻找突破方向。一方面,根据不同的逾期原因将案件分类,再逐条计算违约金额。审判团队并肩发力,按照业主名单逐个电话摸排走访,从普法宣传引入,解答业主疑问,结合案件事实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方向弥合双方分歧。另一方面,从社会责任与逾期后果的角度继续做开发商的工作。经过多轮电话沟通与面对面调解,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交房区间、购房款金额等,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协商出同一标准但类别区分的调解方案,并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框架内进行适度调整。

最终,各方达成合意,当庭签订调解协议,开发商在一个月内主动向业主履行了违约金。至此,一批因逾期交房引发的集团诉讼案件成功化解,既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