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之旅未启程 被人骗走8万9

版次:A02  2024年02月23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魏小雨) 泰国是热门旅游地,有人便在这条旅游线路上打起了歪主意。2月2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大通区人民法院获悉,一旅行社销售人员靠着“信息差”和职业身份,诈骗客户近9万元。

时间回到2019年,市民张某和家人有一起去泰国旅游的打算,便向旅行社销售人员孙某咨询赴泰旅游相关事宜。孙某热情地介绍相关旅游产品,张某心动不已,当即交了3万元定金。过了两天,孙某以需要提前订购机票为由,向张某收取剩余款项,张某没有怀疑,直接将余款5.98万元全部进行了支付。到了即将出发的日子,孙某却迟迟未将航班信息发给张某,并将手机关机,微信也不回复。张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到案后,孙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给张某预订机票,也没有办理去泰国旅游的相关手续,当时因为自己手头紧需要用钱,便挪用了张某的旅游费用,后来没有钱还给张某,所以不敢接电话。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张某的钱财8.9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赔并取得了张某的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最终,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