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集体,书写了新的荣光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版次:A02  2024年03月12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孙鸿)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凭借其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杰出贡献,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所做努力的肯定,也彰显了其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地方检察机关,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为此,该院特别成立了“蓝·天使”检察工作室,组建了“公检法”联合巡讲团,深入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开展法治巡讲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法治巡讲370余次,覆盖人数达7万余人。此外,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还创新性地打造“云课堂”,通过线上直播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观看人数已突破4万余人。

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与妇联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并印发了《淮南市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至今,已为500余名家长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20余次,有效提升了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

为了进一步完善涉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市妇联、市民政等单位会签了《多跨协同闭环式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共向涉案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7万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工作章程》,并成立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队。该团队成立以来,已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27件,提供法律咨询1600人次,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