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严)3月11日,在谢家集区一家豆制品作坊,一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悬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示牌。
据介绍,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我市食品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部门为全市食品小作坊统一制作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示牌”700余块,要求其悬挂于生产场所醒目位置。
公示牌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等级公示、生产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日常监管情况、产品检验情况、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情况、食品安全承诺书、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投诉举报等10余项公示内容。目前,这批公示牌已制作完毕并发放至各食品小作坊。
据了解,通过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示,督促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做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排除,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图片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