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三起侵犯著作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6·26”侵犯教材著作权案
2022年6月18日,淮南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收到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的案件移送线索材料后,立即对线索材料开展深入调查,对涉案的《简明理论力学(第3版)》《遥感数字图像处理与应用》等39种出版物共计2145本进行分类,共涉及17家出版社。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17家出版社调查取证核实,经核实,确定涉案39种出版物共计2145本均为侵权复制品。执法人员通过刘某某和李某某的询问笔录情况得知,刘某某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一案的涉案人员。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已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符合移送条件,该案现已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2023年9月11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等5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非法经营数额巨大,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两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例二:“5·19”侵犯教材著作权案
2022年2月21日,执法人员在一高校附近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车库内有《遥感导论》等14种出版物共计502本。通过物流相关信息核实,该批出版物的发货地为石家庄市,收货人为汤某,汤某收到该批出版物后,立即销售给高校相关专业的学生。
经执法人员赴8家出版社调查取证核实,确定这14种共计502本出版物均系侵权盗版出版物。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对该案进行侦办,侦办完结后,由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予以判决。
2023年12月28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安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非法经营数额巨大,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千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例三:“4·7”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3月,执法人员对某物流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在该场所内堆放有《单片机》等共计1361本出版物,执法人员确认现场予以暂扣的1361本出版物均为侵权出版物。
2022年8月22日公安机关接获线索,在物流点现场查获正在接收出版物的廖某某。经过执法人员清点,在物流点处共查获34种出版物共计3000余本。经过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两处仓库点共有206种出版物共计1万余本。公安机关对廖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8月23日,执法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赴河北省河间市对牵涉该案的上游印刷点进行查证收网。现场查获正在印刷的半成品出版物1000余册,印刷好的出版物500余册,非法印刷所需的出版物样本300余本,并对涉案两名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2月10日,经法院审理,判处廖某某和孙某某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版权大队副大队长吴厚军介绍,这三起案件于2023年判决,且都是国家六部委挂牌督办案件,均已上报至国家版权局,拟评选为2023年度全国版权执法重大案件。他表示:“著作权既是文化产业的灵魂,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我们会继续加强著作权保护,努力建立健康有序的著作权传播秩序,营造尊重知识、公平竞争的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
图为执法现场图片
(图片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