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2024年03月1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摄影报道)今年“3·15晚会”《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案例,引发公众和市场对肉类产品等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3月16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从3月16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人力、物力对辖区肉类产品(含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和集中整治,切实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当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部分肉制品生产企业、超市、酒店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肉制品原材料来源,即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使用含有甲状腺、肾上腺或病变淋巴结的原料肉,生产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肉类产品企业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介绍,此次行动整治重点为肉类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环节。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户开展排查,深入排查在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强化肉类产品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肉类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