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封签”护航“大安全”

我市全面推广使用网售药品“药安封签”

版次:02  2024年03月2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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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园园 摄影报道)如今,网上购买药品已是普遍现象,但药品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网络药品的安全性如何保障?3月27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网络销售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药品配送“药安封签”,严防严控外卖药品配送中的风险隐患,确保网售药品质量安全。

据悉,今年2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在凤台县、田家庵区、淮南高新区先行试点药品配送“药安封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药安封签”是为防止网络配送药品外包装在配送过程中遭破坏,启封所使用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封签采用一次性特殊材料制作,由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在打包药品后粘贴,如被撕毁,将留下痕迹,消费者可凭此确认自己的药品在配送过程中是否完好无损。配送人员在交接待配送药品时,查看封签的完整性、有效性,对封签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坏的,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药品时,应当场查验配送药品封签,封签不完整或已被破坏的,也应当拒收。

在网络配送药品包装内还应附销售小票,销售小票应标示销售企业名称、药品品名、批号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药安封签”上标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为药品质量安全全程提供追溯。

据悉,“药安封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印制了《外卖药品“药安封签”使用承诺书》,明确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推动“药安封签”落实落地,全面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外卖配送质量水平。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有269家药品网络经营企业完成《外卖药品“药安封签”使用承诺书》签订并上传至企业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等显著位置,接受消费者监督。

在“药安封签”的推广使用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药安封签”的知晓率,提升消费者检查“药安封签”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网售药品经营者使用“药安封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市网络销售药品企业共使用药安封签265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