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刘猛)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三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近日在泉山法庭宣判结案两件、当庭撤诉一件,三起案件一日之内审结,体现了司法的高效与便民。
原来,这三起案件均为购房优惠款未能及时返还产生的纠纷,被告某置业公司因经营问题,仅支付了部分购房优惠款,剩余购房优惠款逾期没有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优惠款。
案件受理后,泉山法庭承办法官仔细阅卷,认真梳理证据,发现这三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均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同时有类案可参考,可当庭宣判。
开庭当天,其中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庭前申请撤诉。另两起案件因被告某置业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缺席审理,法官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书记员立即起草判决书。
“感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判决书,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太感谢了!”拿到判决书后,当事人宋某说道。
据介绍,当庭宣判作为诉讼法程序中的一部分,不仅反映出一个国家司法的透明程度,而且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更好发挥审判教育作用。